10月27日,由省司法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对我所申报的法医临床鉴定进行了现场评审。本次扩项涉及法医临床鉴定中的3个项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
现场评审会议上,我所所长张波向评审组详细汇报了目前人员、设备、实验室建设、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等方面情况。
会后,评审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文档记录及资料、组织座谈、现场考核等方式对我所申请扩项的鉴定执业项目逐一进行评审,重点审核我所新增项的鉴定能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和质量管理水平,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并组织了对司法鉴定人的能力测试。
经过现场评审,评审组认为我所的管理体系符合相关评审准则的要求并能有效运行,设施与环境、仪器设备、鉴定方法、鉴定人员能力等技术能力方面均满足相关要求。评审组认定我所法医临床鉴定通过现场评审,对法医临床鉴定涉及的3个项目、鉴定标准和方法全部予以确认推荐。评审组同时就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此前,我所已通过国家级CNAS实验室认可和山东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在笔迹、印章印文、篡改(污损)文件、朱墨时序、印刷文件、指印等鉴定项目上,先后多次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能力验证。本次法医临床顺利通过评审,是对我所鉴定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认可,我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完善管理体系,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发展高质量司法鉴定业务,为司法公正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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